校属各单位:
为提高办事效率,结合学校实际,财务处决定通过“智慧理大”平台进行公务出差派差、公务接待及预借票据审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批情形
1.公务出差必须按《大理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理大校发〔2025〕76号)事前填写《大理大学公务出差审批单》并报相关领导或具有经费审批权的项目负责人审批。
2.公务接待实行审批控制制度。严格实行事前审批,须填写《大理大学公务接待审批表》。
二、审批方式
现阶段试行线上、线下两种签批方式,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推行线上签批(线下签批方式同步停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线上使用“智慧理大”微信公众号进行审批。电脑端:登录“智慧门户”(https://i.dali.edu.cn)--“办事大厅”--“部门:财务处”进行办理。手机端:打开“智慧理大”(微信公众号)--“微门户”--“服务应用”--“办事大厅”--“部门:财务处”进行办理。完成后打印并加盖经办单位公章方可作为报销依据。
线下可自行打印、自行填写后、自行按流程人工报批。
三、注意事项
(一)强化事前报批意识。所有人员公务前需填写《大理大学公务出差审批单》《大理大学公务接待审批表》报相关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出差人员包含厅级、处级干部的,不论使用何种经费,公务出差须严格履行干部外出请销假制度。
(二)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各部门(学院)主要负责人、专项经费项目负责人要认真遵照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全面履行差旅费管理责任,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天数和频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三)逐步增加线上内容。校属单位或个人确因公务需要,在未收到款项时可预先向学校预借票据。应填写《大理大学预借票据申请表》(线上审批程序同公务差旅审批),上传经济合同相关材料,后直接送财务处马庆玉老师初审。
附件:大理大学公务出差审批单
大理大学公务接待审批表
大理大学预借票据申请表
财 务 处
2025年9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