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办科工作职责
1.负责上级文件及重要会议精神落实的督查督办;
2.负责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及其他会议重要事项决定的督查督办;
3.负责学校重点工作、专项工作的督查督办;
4.负责校领导批办重要事项、重要工作部署和师生医护员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有关重要问题的督查督办;
5.负责校长电子信箱来信事项办理工作;
6.负责国家民委信息直报点、州委州政府办约稿信息报送工作;
7.负责学校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告工作;
8.负责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管理工作;
9.完成学校领导及办公室(党委巡察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编/朱晓栋 审核/李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