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使用流程

要求:
1. 常规工作用印,分管校领导可授权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报机要科备案;
2. 书记、校长的签字章须经书记、校长本人同意;
3. 涉及到个人财产、经济、法律问题的内容,不予用印,如贷款担保等;非本校职工或非我校工作的事项不予用印,如学校职工亲属工作单位证明等;
4. 空白材料严禁用印;
5. 机要科有权对用印的内容提出质疑并核实。
印章使用流程

要求:
1. 常规工作用印,分管校领导可授权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报机要科备案;
2. 书记、校长的签字章须经书记、校长本人同意;
3. 涉及到个人财产、经济、法律问题的内容,不予用印,如贷款担保等;非本校职工或非我校工作的事项不予用印,如学校职工亲属工作单位证明等;
4. 空白材料严禁用印;
5. 机要科有权对用印的内容提出质疑并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