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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

印章使用流程

印章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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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1. 常规工作用印,分管校领导可授权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报机要科备案;

2. 书记、校长的签字章须经书记、校长本人同意;

3. 涉及到个人财产、经济、法律问题的内容,不予用印,如贷款担保等;非本校职工或非我校工作的事项不予用印,如学校职工亲属工作单位证明等;

4. 空白材料严禁用印;

5. 机要科有权对用印的内容提出质疑并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