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访审批
按照《大理大学出国(境)管理办法》要求,填写《大理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并按表格审批顺序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二、公示出访信息
向学校对外合作交流处提交公示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人员备案
到学校党委组织部进行出访人员备案,获取《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人员备案表》。
四、任务申办
到对外合作交流处填报任务申报材料,向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申办出访任务。
五、证照办理
按要求提供合格照片、生物识别信息以及证照申请表。
六、签证办理
向使领馆提交拟赴国家的签证材料。
七、取件
领取公务护照及签证。
八、行前培训
出访前参加出访纪律要求及安全教育。
九、归还护照
出访完成入境5个工作日内归还公务护照。
十、出访结案
入境两周内提交出访报告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向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上报出访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