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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

一、出访审批

按照《大理大学出国(境)管理办法》要求,填写《大理大学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境)审批表》,并按表格审批顺序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二、公示出访信息

向学校对外合作交流处提交公示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人员备案

到学校党委组织部进行出访人员备案,获取《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人员备案表》。

四、任务申办

到对外合作交流处填报任务申报材料,向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申办出访任务。

五、证照办理

按要求提供合格照片、生物识别信息以及证照申请表。

六、签证办理

向使领馆提交拟赴国家的签证材料。

七、取件

领取公务护照及签证。

八、行前培训

出访前参加出访纪律要求及安全教育。

九、归还护照

出访完成入境5个工作日内归还公务护照。

十、出访结案

入境两周内提交出访报告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向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上报出访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