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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启用校园车辆测速抓拍提示系统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完善校内交通安全设施,保障师生出行安全,学校在古城校区主要道路安装了车辆测速抓拍提示设备,共设置了16个点位进行测速抓拍提示,现就系统启用时间、抓拍地点、超速管理规定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时间

车辆测速抓拍提示系统将于20264月7日8:00正式启用,开始进行测速、抓拍、提示。

二、抓拍地点

1号测速点:大德南路路段;2号测速点:未来路路段;3号测速点:尚行路路段;4号测速点:博学路路段;5号测速点:达真路路段;6号测速点:至理北路路段;7号测速点:思诚路路段;8号测速点:大德北路路段。以上点位均为双向测速,保卫处将在测速抓拍点前方30—5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

三、超速认定

(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大理大学古城校区车辆行驶限速为30公里/小时,车速超过30公里/小时,系统将自动进行测速抓拍提示。每抓拍一次视为超速一次,进行数据记录。

(二)学校车辆超速计次以半年作为一个统计周期,即: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第一个超速计次周期,每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为第二个超速计次周期。每个计次周期到期后,本周期的超速次数“归零”,不计入下一个计次周期。

四、超速管理规定

(一)车速31—60千米/小时被车辆测速系统抓拍取证的车辆(含电动车、摩托车),分类进行处理:

1.学校公务车辆、师生医护员工车辆、小区住户车辆:首次超速予以信息发布服务屏提示;再次超速予以信息发布服务屏提示,同时通报所属单位批评教育;第三次超速将取消入校资格一周,禁止入校时间为:自下达《大理大学车辆校内超速处理告知单》(附件1),车辆驶离学校后的7天。在一个超速计次周期内,若超速3次以上,将翻倍延长禁止入校时间。

2.校内经营业户、从业人员、供货商车辆、外来施工车辆:首次超速予以信息发布服务屏提示,同时通报所属单位批评教育;再次超速将取消入校资格一周,禁止入校时间为:自下达《大理大学车辆校内超速处理告知单》(附件1),车辆驶离学校后的7天。在一个超速计次周期内,若超速2次以上,将翻倍延长禁止入校时间。

3.其他外来车辆:在校内超速行驶,直接取消入校资格。

4.涉及学生电动车、摩托车,在取消校园行驶资格期间,由古城校区保卫科指定地点存放。

二)车速超过60千米/小时被车辆测速系统抓拍取证的车辆(含电动车、摩托车),直接取消入校资格,并立即劝离学校。

(三)超速车辆解禁处理

禁止入校时间到期后,车辆若确需进校的,由车辆信息登记人本人填写《大理大学车辆校内超速解禁申请表》(附件2)后,到古城校区保卫科办理超速车辆解禁处理。

(四)处理程序

1.车辆超速数据每日24时进行统计,系统发布超速车辆警示提醒、通报所属单位、下达超速告知单、取消入校资格、超速解禁等处理工作。

2.在下达《大理大学车辆校内超速处理告知单》(附件1)时,古城校区保卫科会与车辆信息登记人取得联系,告知相关处理意见,若车辆信息登记人拒绝签收的,古城校区保卫科会将《大理大学车辆校内超速处理告知单》(附件1)送达车辆信息登记人的管理单位,并开展相应处理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务必肩负起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做好广泛宣传工作,倡导广大师生医护员工自觉遵守交通管理规定,不超速、不违停,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共同构建安全、文明、有序、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

(二)如对超速有异议,请及时向古城校区保卫科查询复核,查询电话:0872-2219810

(三)相关规定由保卫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