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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大理大学科研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大理大学科研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名称)已由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大发改社会[2024]27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理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大理大学科研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31728.00万元。建筑面积约53883平方米,地上3-15层,地下2层 。其中地上部分约40173平方米,地下部分约1371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研究生教学、科研用房、科研平台及创新团队用房、学术报告及科研交流用房。地下一层、二层设机动车停车位及设备用房,地下二层同时为平战结合人防地下。

2.2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完成大理大学科研综合楼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建设工程设计及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资料管理,组织协调以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和材料检验,参与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及保修期等过程的全面监理。

2.5计划工期:监理服务合同履行之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所涉及所有项目全过程监理(包含缺陷责任期,但保修期满并不意味着监理责任的终止,有关监理责任的有效期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执行。),并按要求完成资料归档。具体按照招标人实际要求完成本项目监理工作。施工工期:约26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2项单个项目投资金额20000万元以上(含20000万元)或2项单个建筑面积在28000平方米以上(含2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或2项单个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合同金额130万元以上(含13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专业,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资格,其他要求(1)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内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至少1项单个项目投资金额20000万元以上(含20000万元)或单个建筑面积在28000平方米以上(含28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或单个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合同金额130万元以上(含130万元)业绩。

(2)业绩证明材料能反映项目投资金额、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项目特征及其他相关信息,否则不作为企业业绩),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公示网站截图。

(3)其他人员要求:项目组配备人员不得少于5名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含总监理工程师)及1名人民防空工程监理工程师。所有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内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3.4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1)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至2025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2022年及以后的审计报告须按“财办〔2022〕32号”、“财会〔2023〕15号”文件要求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赋予验证码。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与招标人及招标人实际控制人有存在法律纠纷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自行承诺)。

(3)按大理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营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需按文件给定格式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附于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作废标处理(投标人自行承诺)。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3日17时,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 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和其他附件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5.2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的要求,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具体减免金额参照对应项目地区的相关文件为准,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5.3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JZBJ等)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5.4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5其他要求: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组织;☑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0月21日09时00分。

6.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n.gov.cn/#/ho 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ynjzjgcx.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及大理大学官网(其他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大理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大理古城弘圣路2号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

邮    编:

671000

邮    编:

650000

联 系 人:

吕老师、高老师

联 系 人:

杨俊瑶、邵航军、臧敏、谭思思、师继承、郑艳、覃伟、刘海斌、朱云、雷海生、鹿雯、罗红坚

电    话:

0872-2219997

电    话:

0872-2312160

传    真:

0872-2219997

传    真:

0872-231216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630542854@qq.com

网    址:


网    址:


投诉电话:




行政监督单位:

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 督 电 话:

0872-2114087

2026 年 09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