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科工作职责
更新时间:2025年3月 来源: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法令、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作程序。
二、负责执行批准的建设计划;严格执行学校与施工方签订的合同条款。
三、负责项目建设场地“五通一平”工作。
四、积极配合学校基建领导组完成招标的前期工作。
五、积极配合处内组织设计、施工及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六、负责工程项目现场技术管理、工程质量管理、进度控制管理及协调工作;负责与监理单位配合,全面实现项目目标。
七、负责做好工程项目现场签证工作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复核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证件或出厂合格证。
八、组织单项工程交工验收的初验工作;负责做好归档准备工作。
九、负责核实项目工程量,为工程决算及审计提供依据,并努力实现工程项目按预期完成投资。
十、认真执行省、州、学院对校园建设规划的管理规定,监督学校各项建设按总体规划执行。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72-2219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