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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1-06 浏览: 次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大理大学人事处批准,2025年大理大学天文与信息研究院(简称天信院,下同)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学历人员 4-8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以及专业方向
天信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8名;岗位为专职科研人员。应聘人员的专业为天文学,物理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科学专业,或者其他专业但是与天文学和大数据相关的方向均可。
三、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人员原则上需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四、应聘人员条件(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应聘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5年大理大学天信院公开招聘请发送邮件至iai@dali.edu.cn,邮件标题格式为 ZP2025+T+姓名,例如ZP2025+T+张三。来信请附上带个人照片的简历,身份证扫描件,研究生成绩扫描件。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通过发送邮件的方式报名。
(二)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大理大学天信院负责,采用计算机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学学科专业不在招聘要求的专业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方向相近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大理大学天信院在48小时内完成审核并用邮件回复告知。
六、招聘程序
(一)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收大理大学天信院回复的邮件,保持电话畅通。
2.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所有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6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学术经历,表达能力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二)成绩计算
成绩满分100分,由众位面试考官给出的分数的平均值给出。
(三)考察
根据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大理大学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信函考察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按规定开展教职工准入查询。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主要依据。
(四)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大理大学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由大理大学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考察、体检、公示、拟聘环节,若出现应聘考生放弃资格或不合格的情况,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七、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人员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安家费,公租房等待遇按照大理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聘纪律
大理大学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构成履职回避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九、联系方式
余老师 iai@dali.edu.cn